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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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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 / 畢業專題製作(106學年度入學新生起)

◎實施原則

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學系畢業專題製作課程實施原則

107.09.13 業經107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一、為增進中文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含雙主修生)對創作編採、語文教學、學術研究各領域之實務與應用,特設立「畢業專題製作」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

二、本課程為大四必修課程,單學期2學分。

三、擔任本課程教學之教師稱為「畢業專題授課教師」,學生依畢業專題寫作需求自覓或由本系代為指定之指導專題寫作教師稱為「畢業專題指導教師」。依本課程需要,得由畢業專題授課教師或本系商請其他教師於課程中或額外時間向學生進行教學,此教師稱為「畢業專題特別講師」。

四、畢業專題指導教師為本系專任教師者,以指導20 名學生為上限,超過上述人數時須與本系主任商議;兼任教師以學生畢業學年度有兼任教職者為限。

五、修習本課程之學生須於三年級上學期開學後至10月底前擇定並繳交畢業專題指導教師名單、並於四年級上學期期末考週結束前繳交製作完成並經畢業專題指導教師評分之畢業專題作品至本系辦公室。

六、本課程之畢業專題製作作品可以下列任一方式呈現:

(一)  本系一至四年級含習作之必修課程;及創作編採、語文教學、學術研究學群畢業專題規定之選修課程內至少二科,以上必修與選修課程二類之課程習作、作品、報告等作品集。

(二)  創作編採

1. 團體成果:至少參與2學期由本系出版之刊物製作(得2學期不連續、不同刊物)。

2. 個人成果:詩、散文、小說、劇本、繪本、漫畫腳本等創作集。

3. 前述一、二項應擇一認列。

(三)  語文教學

1. 書法作品(e筆書法)

2. 華語文教材、國文科中等教育學程、相關語文培訓教案製作或實際教學報告。

(四)  學術研究

1. 論文(1萬字以上)

2. 科技部大專生研究計畫申請通過之研究成果報告。

3. 淡江大學大陸學位生專題研究計畫申請通過之研究成果報告。

4. 前述一、二、三項應於全國大專校院所舉辦之論文發表會、研討會或出版之刊物公開發表。

(五)  其他中文相關學習成果、戲劇公演等,由本系學術委員會認定。

七、本課程之評分比例畢業專題製作授課教師佔40%,畢業專題指導教師佔60%。

八、本原則經中國文學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同。

 
◎畢業專題製作流程




109畢業專題製作-專任教師專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相關表單

三上
淡江中文系畢業專題指導教師同意書 (10月底前繳交) PDF ODF
三下
淡江中文系畢業專題更換指導教授同意書 (開學第二週前繳交) PDF ODF
四上
淡江中文系畢業專題指導老師指導紀錄表 (期末考前二週繳交) PDF ODF
 淡江中文系「畢業專題製作」作品評分表 (期末考週星期五16:30前) PDF O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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